2028重啟核電? 經濟部全說了!

2026/03/25 16:35:00
2026/03/25 18:50:49 更新

財經中心/廖珪如報導

有關舊有核電重啟,經濟部強調以開放而謹慎的態度評估是否滿足三原則,對新型核能技術則保持開放態度,承諾核廢料最終處置不會位於核電廠。依據報告,三原則的第一個核安確保,將遵循核安會重啟審查規範。核廢料處理部分,採「短期暫時貯存、乾式貯存、最終處置」3 階段處理。(圖/翻攝國會頻道)

有關今(25)日經濟部龔明鑫部長於經濟委員會備詢,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質詢龔明鑫時,外界對於兩人談話轉述有誤。經濟部澄清:核電再運轉評估程序為,經濟部核定台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後,由台電提出再運轉計畫及自主安全檢查報告提交給核安會,核安會會依照相關規範進行專業審查。

台電會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於18-24個月內儘速完成自主安檢,而後續核安會審查時間長短不便由經濟部代核安會回答,故今日部長發言是指「2028年由核安會進行自主安檢結果審查」,並非指「2028年便重啟核電」。針對委員詢問與府溝通的過程,經濟部重申,國家能源政策的討論和制定過程中,府、院及經濟部都有密切討論,今日質詢未有機會讓部長完整發言,實屬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