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軍團營區淪炮房!少校新婚8天偷吃女上尉到處激戰…十軍團震怒要懲處

記者 吳泊萱 報導
2026/06/06 16:51:00
2026/06/06 22:43:11 更新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陸軍十軍團營區淪炮房,已婚少校激戰女上尉,十軍團要懲處。(示意圖/資料照)

陸軍十軍團發生男女軍官不倫戀,一名新婚8天的王姓少校,趁漢光演習留守期間,偷吃一名吳姓女上尉,二人把營區當炮房到處激戰,連戰情主任的辦公室都不放過,全案直到王男元配提告求償才曝光。十軍團今日(6日)表示,因三位當事人都自請調離原單位,原單位直到今日看到報導才知情,因本案經法院判決確定,後續將依不當男女關係對王姓少校及吳姓女上尉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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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王姓少校任職於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作戰處,他與同為軍官的妻子在2025年7月11日結婚,後因漢光演習在同年7月18日至20日間留守營區,趁機偷吃另一名吳姓女上尉。王男被抓包後主動坦承,「結婚後與小三在車上打炮兩次」、「漢光留守」、「在我們辦公室打炮還有在戰情主任的那個辦公室」、「辦公室打炮還有在車上兩次」。

元配指控,丈夫與小三在十軍團指揮部作戰處停車場車上激戰2次、戰情主任辦公室2次、大辦公室4次,後來又到摩鐵開房間,至少發生12次性行為,怒控小三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判小三應賠償元配50萬元適當;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王姓少校、吳姓女上尉及王男妻子,在事件發生後均自請調離原單位,目前在其他單位服務,當時疑似沒有其他同袍發現異狀,直到今日新聞揭露後,原單位才知道此事。

陸軍十軍團指揮部表示,本案經法院判決確定,王姓少校及吳姓女上尉涉不當男女關係,又在營區涉及不當行為,將依規定予以懲處,絕不寬貸,並檢討內部管理疏責;此外,軍方也將強化官兵軍、法紀教育及性別分際,建立正確兩性分際觀念,以正綱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