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離婚後還被公婆指揮做事 網轟心態扭曲:當奴隸使喚

記者 程正邦 報導
2026/07/25 22:23:00
2026/07/25 22:24:25 更新
一名女網友離婚後仍被公婆指揮做事,網轟心態扭曲:當奴隸使喚。(示意圖/AI生成)

網友發問離婚多久免聽指揮 意外引爆社群熱烈討論

夫妻離婚之後,原夫家的長輩是否還有權利要求前媳婦提供服務?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 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詢問,在台灣法律規範下,媳婦簽字離婚後到底需要經過多久時間,公婆才不再屬於她的父母,且不能再指揮她做事?貼文一出隨即引發網友熱議,留言批評夫家長輩的心態相當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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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原PO的疑慮,有網友指出,根據民法第971條規定,姻親關係在離婚判決生效或登記完成時即告消滅,根本不存在需要等待過渡期的說法。許多人直言,雙方一旦離婚就已毫無法律與親屬關係,前公婆完全沒有立場要求對方做事。更有網友提出生動比喻,質問辭職後難道還會回前公司擔任免費勞工,痛批夫家「沒給薪水也沒給遣散費,憑什麼使喚人」。

婚內亦無權強制使喚 眾人直言難怪走向離婚

不少留言進一步強調,即便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公婆與媳婦屬於姻親而非直系血親,長輩同樣沒有權利將媳婦視為私有財產或免費工具人。網友們紛紛抨擊這種把晚輩當奴隸使喚的心態極不健康,直言「看到這種要求,完全能理解媳婦為什麼堅持要離婚」,認為長輩若不改變傳統高高在上的思維,只會加速家庭關係的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