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立遺囑可不留遺產給手足 半年後上路

記者 詹宜庭 報導
2026/07/28 09:37:00
2026/07/28 14:22:30 更新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民法兄弟姐妹特留分修法(圖/翻攝畫面)

立法院會今(28日)三讀通過攸關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的《民法》第1223條條文修正草案、《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第12條條文草案。

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祖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年4月審查時,修法版本分為3種類型,一種是單純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一種是刪除兄弟姊妹、祖父母的特留分,另一種則是規定兄弟姊妹在一定條件下,才可以有特留分。法務部認為,對於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立法方向,敬表贊同,但為求法制的完善,建議考量不同個案情況適用的公平性,採取相關配套較為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