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4500元遭刺頸棄屍!狠工頭施旻成逃死變無期 國民法官判決理由曝
2026/08/01 03:00:00
去年小年夜高雄發生驚悚命案!51歲工頭施旻成欠下4500元工資不還,竟將催討工資的61歲方姓水泥工騙到鳳山談判,借錢遭拒後竟將方男踢下樓梯、拿器具重擊頭部,隨後更在車內持水果刀刺斷方男右頸動脈致死,事後再洗劫金飾典當並將屍體丟棄屏東山谷,橋頭地方法院今31日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結,認定施男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犯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旻成於2024年12月底聘用方男,卻拖欠4500元工資,2025年1月27日下午2點多,施男在鳳山黃埔二村某房屋內與方男協調債務,竟還開口要再借10萬元遭拒,於是在心生不滿下,趁方男下樓時從後方將其踢落樓梯,再拿器具重擊頭部致其昏迷拖上車駛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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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行經苓雅區體育場路與輔仁路口時,施旻成發現方男有甦醒跡象,竟一不作二不休,拿出水果刀朝方男頭、頸部猛刺,造成方男右總頸動脈遭刺斷、大出血當場死亡,施男隨後將屍體載回住處,摘下方男身上的黃金項鍊及金戒指,騎車前往左營區銀樓變賣得款25萬8322元,當晚8點多再將屍體載往屏東縣滿州鄉200縣道拋下山谷棄屍。
法庭審理時,檢方主張施男殺前即想搶財物,應構成刑法強盜殺人罪;但國民法官法庭評議後認定,施男是在「殺死人後才心生竊意」,因此分別成立殺人罪與竊盜罪。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施男雖然坦承犯行,但惡性重大、手段極度凶殘,給予被害人巨大苦痛並造成家屬永難磨滅的傷痛,應予嚴懲;但參酌量刑前鑑定報告及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認定其行為「尚非須量處死刑之情節」,最終殺人罪部分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竊盜罪部分判處4年10月,未扣案犯罪所得23萬餘元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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