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亂倫性侵案!國中少年兩度硬上12歲親妹…落網辯:以為不會被告
2026/08/03 09:11:00
苗栗發生亂倫性侵案,一名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的國中少年阿強(化名),涉嫌在姑婆家對同母異父、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的12歲妹妹伸狼爪,兩度硬上得逞,事後遭妹妹生父提告。一審依對未滿14歲、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兩罪,判阿強5年2月徒刑。案件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量刑妥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檢警調查,阿強於2023年、2024年在姑婆家中,違反同母異父的妹妹意願,兩度性侵妹妹,導致妹妹遭受極大精神及身體痛苦,事後遭妹妹生父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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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辯稱,自己當時是國中生,因好奇才犯案,事後也坦承「我覺得可能犯法,但認為妹妹不會提告才做」。
一審法官認為,阿強犯行明確,考量阿強有中度智能障礙、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依對未滿十四歲、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兩罪,各判3年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5年2月。並於服刑完畢後,令入矯正機構,施以監護1年。民事部分須賠償妹妹60萬元。
阿強不服上訴二審,強調自己犯後態度良好,且為身心障礙患者,自幼在單親家庭生活成長,行為難免偏差,請求法官給予減刑。
二審法官認為,一審兩罪分別判處3年10月,合併執行5年2月,已考量阿強患有身心障礙,而給予減刑,原審量刑妥適,符合公平正義原則,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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