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台股處置制度確定鬆綁!證交所證實4大處置股新規 8/10上路
導覽目錄:
為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交易效率並兼顧市場秩序,台灣證券交易所於今(3)日正式宣布修正「注意暨處置有價證券」相關規定,並訂於115年8月10日起全面實施。本次修法重點涵蓋三大方向:大幅縮短處置期間、加快分盤撮合頻率,以及調高高價股的注意交易資訊標準,同時未來將建立每半年定期檢討機制,以靈活因應國內外政經環境與市場結構的快速變化。
處置期間全面縮短至5至7天 分盤撮合加快至每2分鐘一次
證交所副總經理暨發言人杜惠娟表示,注意與處置制度長久以來作為維持市場秩序的中性措施,會隨著各階段市場環境的轉變進行滾動式檢討。針對市場高度關注的處置天數與頻率,新規上路後將迎來顯著調整。
首先,第一級及第二級(含)以上遭發布處置的有價證券,其處置期間將由原先的10個營業日大幅縮短為5個營業日;若同時因當沖交易占比過高而遭公布注意交易資訊者,處置期間也由12個營業日調降至7個營業日。
在撮合作業時間方面,為避免過往分盤機制對流動性造成過度限制,新規實施後,普通交易有價證券的撮合間隔將統一調整為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全面揮別過去約每5分鐘或20分鐘撮合的緩慢節奏。此外,針對新規實施日(8月10日)尚在處置中的有價證券,只要已符合新規定處置天數者,當日即可直接解除處置;未屆滿者則持續處置至滿5個營業日或7個營業日為止。
高價股注意標準同步放寬 未來將推動每半年定期檢討機制
除了調整處置天數與撮合頻率,本次修法也針對注意交易資訊第11款的「6個營業日收盤價起迄價差標準」進行合理化修正。依據新規定,當日收盤價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且最近6個營業日收盤價起迄價差達300元以上,才可能適用該款規定;若股價超過2,000元,則每增加1,000元為一個級距,每一級距的價差標準相應增加150元,藉此解決過去高價股因絕對金額較高而輕易觸及注意標準的問題。
證交所副總經理暨發言人杜惠娟強調,為了讓管理制度更貼近實務運作,未來將針對注意暨處置相關規定建立定期檢討機制,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通盤檢討。相關規章的詳細修正內容,以及因新制上路而受影響的有價證券調整資訊,已陸續置於證交所官方網站首頁的「公布注意暨處置新規定專區」,呼籲投資人在進行交易前務必留意相關公告,妥善評估市場風險。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於決策時應審慎評估風險,並就投資結果自行負責。 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