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前廠長收賄案「有賺分你好處」起訴 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2026/08/13 17:56:00
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被訴涉嫌於採購案中收受業者賄賂,一審判刑7年。檢調持續追查,發現曾文煌在擔任副廠長時,與時任核二廠機械組經理,現任副廠長的陳聰德等主管,利用辦理5件採購案時,收受業者郝致衡等人賄賂共1010萬餘元,協助放水或取得標案。台北地檢署13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曾文煌、陳聰德、郝致衡等一共6人。台北地方法院羈押庭裁定曾、陳2人繼續收押禁見。
同樣被起訴的還有現任機械組經理,時任修配組經理的劉水苔、現任修配組經理的宋俞,以及現任修配組課長朱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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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煌被控涉嫌向山瑞公司負責人曹森智、廣承公司負責人郝致衡收賄、索賄共300萬元,圖利2公司取得多項核二廠標案。被依貪污等罪起訴,一審判刑7年。
檢調持續追查,發現郝致衡曾告訴曾文煌「有賺錢都有給你好處」等語,且取得標案獲利後,都會自利潤拿出酬謝金,從副廠長到課長全部「分享」打點一遍。
自2017年起至2022年間,共有「第二熱沉」、「主汽機等備品及管閥備品」、「電動閥馬達」、「波紋管」、「綠袋」等5項採購案由郝致衡得標,之後直接在核二廠辦公室內交付現金行賄曾文煌等人。總計5人每件標案各收賄約10萬至420萬元。
因見曾文煌被檢廉搜索時,220萬藏在天花板裡的現金都被發現,因此陳聰德將收賄所得存放在迷你倉「收多易」,但仍被檢調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