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喊「合法要飯」!又獲文化部70萬補助 楊舒雅:沒一毛錢進口袋

記者 楊惟甯 報導
2026/08/28 16:20:00
2026/08/28 18:30:12 更新

過去曾因「合法要飯」、「玻璃睪丸」等言論掀起爭議的饒舌歌手、前民進黨立委助理楊舒雅,近日又獲文化部「創作新聲類」70萬元補助,再度成為輿論焦點。對此,楊舒雅今(28)日發出長文聲明,強調自己已於今年2月離開立委助理工作,且補助款依規定須用於專輯製作,「沒有任何一毛錢進到我的口袋」。

楊舒雅曾因「合法要飯」言論引起爭議。(圖/資料照)

楊舒雅指出,「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屬於競爭型補助,每年約在2、3月公告簡章,想申請的人都得依規定撰寫專輯計畫書,並提交全新、尚未發行的DEMO作品,再交由多位評審審查。以她申請的「創作新聲類」為例,今年共有9名評審參與評選,所有申請者都得經過相同程序,最後再由評審決定哪些作品能拿到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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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強調,今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共有88組藝人或團體獲得補助,自己只是其中一組;其中「創作新聲類」共有30案獲補助,更有27案都拿到70萬元上限,並非特殊待遇。此外,這也是她第一次申請文化補助,過去推出的作品全都是自掏腰包製作。

針對外界質疑獲得補助與她過去擔任立委助理身分有關,楊舒雅則表示,她已於今年2月離職,在此次補助案申請期間,唯一的身分就是「普通台灣公民」。她並強調,過去任職立委助理期間,也未經手流行音樂相關業務,與相關承辦人員、長官或評審都沒有私交。

楊舒雅強調,70萬元補助「一毛錢都沒進到口袋」。(圖/資料照)

楊舒雅說,一首歌曲從編曲、錄音、混音、母帶後期到製作人費用,基本製作成本約需10萬元,還不包含MV拍攝、宣傳及行銷等支出,此次獲得的70萬元補助,大約只能支應7首歌曲的基本製作費。她強調,補助款須依規定檢具單據核銷,且須用於製作、編曲、混音、錄音與設計等項目,領款者也不得是申請人本人,因此「沒有任何一毛錢會進到我的口袋」。

楊舒雅最後表示,她沒有黨籍,也跟黨部沒半點關係,「我的前工作在立法院是民意機關,也不等於政府。要潑我髒水,先搞清楚你想指稱哪一層關係?但不管是哪一層關係,我現在都沒有那種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