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悔改!苗栗男連兩月「喝保力達騎車上路」 累犯合併執行判1年2月
苗栗縣一名陳姓男子過去已有多次酒駕前科,才剛服刑出獄不久,竟又在今年 2 月與 4 月連續兩度酒後騎機車上路遭警方攔查,酒測值分別高達 0.77mg/L 與 0.41mg/L。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痛批陳男無視法令、屢罰不怕,依公共危險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8 個月及 9 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 1 年 2 個月,全案可上訴。
隔2個月連抓2次!喝保力達加啤酒照騎車 累犯酒測值破表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於今年 2 月 20 日下午 3 時許,在飲用啤酒及保力達藥酒後,隨即於下午 5 時 39 分許騎乘機車上路。行經路口遭警方攔檢盤查時,員警聞到濃烈酒味,經施以酒精呼氣測試,數值竟高達 0.77mg/L,當場依現行犯逮捕送辦。
未料陳男交保後仍不知警惕,短短 2 個月後的 4 月 21 日下午 5 時許,再度於住處飲用保力達藥酒,接著於傍晚 6 時 40 分許騎車上路。因行車不穩二度遭警方攔查,測得酒精呼氣值達 0.41mg/L,再度遭依法送辦。苗栗地檢署隨後將兩起酒駕惡行合併偵結,依法提起公訴。
出獄甫滿又犯行 法官斥無視公眾安全 兩案併罰判刑1年2月
苗栗地院審理時查出,陳男前案累累,2024 年才因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被判刑 6 個月並執行完畢,如今才剛重獲自由不久,又接連在 2 個月內二度酒駕觸法,顯然毫無悔悟之心。
法官審酌,陳男明知政府三令五申嚴懲酒駕,仍漠視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連續於飲酒後貿然騎車上路,行為甚屬不該;惟考量兩次均及時被警方攔獲、未肇事釀成實體死傷,且在偵審期間均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合議庭考量累犯加重規定,兩起犯行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8 個月與 9 個月,裁定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 1 年 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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