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90撞碎家庭!奪命狂飆「只賠4萬」 冷血男辯習慣騎快判刑
2026/09/03 18:40:00
屏東縣潮州鎮台1線2025年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當時陳姓男子騎機車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無視70公里速限,以近89公里時速狂飆,當場撞上未依規定禮讓的丁姓騎士,導致丁男傷重不治,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超速釀禍且未達成和解,但考量其自首且死者也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男1年4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發生在2025年3月28日上午,陳姓男子騎車沿潮州鎮台1線由北往南行駛,行經三星路交岔路口時,該處為多線道道路且設有速限70公里標誌。陳男行經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反倒催油門疾駛;此時丁姓男子騎車從三星路駛出,自身也未注意禮讓幹線多線道車輛,兩車在路口猛烈擦撞,強烈撞擊導致丁男人車倒地,因嚴重胸部創傷引發氣血胸,送醫後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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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偵辦期間,陳男坦承平常騎車習慣維持80多公里時速,當天看見死者從右方衝出時,因車速過快根本來不及煞車,案經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分析行車紀錄器畫面後,確認陳男當時時速高達88.9公里,嚴重超速且未於路口減速,為肇事主因之一;然而,丁姓死者行經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禮讓多線道車輛先行,同樣同列為肇責原因。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陳男超速駕駛與丁男死亡具相當因果關係,其平日習慣飆速80多公里,足見對行車安全極度漠視;車禍發生後,陳男除強制險外,僅願拿出4至5萬元賠償,與死者家屬期盼落差過大而破局,同時考量陳男留在現場自首坦承肇事,且死者本身也有未禮讓路權過失,加上陳男無前科、尚需撫養未成年子女,審酌各項情狀後,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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