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新規!半年2次重大違規須停接單上課「平台最高罰50萬」9/11上路

記者 李育道 綜合報導
2026/09/09 16:21:00
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新制將於9月11日上路。(圖/資料照)

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新制將於9月11日上路!交通部今(9)日公告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要求新加入的外送員接受至少1小時交通安全教育訓練,既有外送員自加入次年度起,每年也須完成至少1小時訓練。若外送員在外送服務期間,半年內發生2次重大交通違規,須完成至少4小時安全講習,完成前不得提供外送服務;平台未依規定安排講習,或仍讓外送員接單,最高可罰50萬元。

新規要求業者從招募階段就確認外送員資格,包括查詢駕駛紀錄、確認駕照與車輛狀態正常,且駕照沒有吊扣、吊銷或註銷等情況,並訂定外送交通危害防止計畫,送交轄管公路監理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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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方面,新加入外送員須接受至少1小時交通安全訓練,已提供服務者則自加入次年度起,每年至少完成1小時,未完成者不得提供外送服務。平台若未依規定辦理,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可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

針對高風險外送員,新規採分階段管理。外送服務期間半年內發生1次重大交通違規,業者就應採取輔導或改善措施;若達2次,或有其他經公路主管機關認定重大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業者須在接獲公路局通知後1個月內,安排完成至少4小時的運送安全講習,內容包括交通法規、防禦駕駛及駕駛道德。

講習完成前,業者不得讓該外送員繼續提供外送服務。平台若未依規定辦理講習,或在完成前仍讓外送員提供服務,可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派單系統也納入管理。配送內容、路線與取送地點安排須符合交通法規,業者應提供合理的接單審閱時間,以及中文化的派單系統與工作資訊介面。外送期間若有通知必要,除緊急情形外,不得影響導航及工作資訊辨識。

此外,業者須每月至少進行1次自主管理檢核,並按月提報外送員及車輛名單,異動時也須提報。監理機關查有重大交通違規後,將與業者提供的服務期間資料比對,確認違規發生於外送期間,再提供相關違規資料。業者告知外送員時,須載明時間、地點及事實。

新規也要求業者建立重大事故通報機制,定期檢討交通事故率,每年至少評估1次交通危害防止計畫的執行成效。具汽車貨運業資格的業者若違反其他相關交通安全管理義務,可依公路法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