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申報又出事!顏寬恒2台車「未申報」 監察院開罰52萬元

記者 楊士誼 台北報導
2026/09/22 16:38:00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113年3月申報財產時,未據實申報他以別人名義登記的2筆汽車,遭監察院依法開罰52萬元。(圖/資料照,記者鄭孟晃攝影)

監察院今(22)日公布最新一期財產申報,其中涉及助理費案的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113年3月申報財產時,未據實申報他以別人名義登記的2筆汽車,依法開罰52萬元。另涉及收賄的前雲林縣口湖鄉長林哲凌,因有多筆存款、股票等申報不實,也遭開罰110萬元;另中油「最貪執行長」徐漢也因財產申報不實遭開罰30萬元。

根據監察院今天公布的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可見,顏寬恒申報113年3月財產時,未據實申報他以別人名義登記的2筆汽車,且顏寬恒所述的理由不足採信,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依法開罰52萬元。而顏寬恒也曾因未據實申報2筆汽車與1筆事業投資,遭到監察院開罰2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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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為民進黨籍的林哲凌,向光電廠商收賄400萬元,案發後退黨並以無黨籍競選議員落敗,遭判刑10年4月定讞,已於五月入監,他也因沒有據實申報「借用他人名義持有」的存款、股票等財產,且理由不足採信,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依法開罰110萬元。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汙,一審則重判25年,更與同夥逃亡,所幸躲藏6天後被抓回。他也因未據實申報持有之現金,且理由不足採信,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依法開罰30萬元。

另台南市文化局前局長、現任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長謝仕淵,也因申報112年11月的財產時,未據實申報他與配偶所投資的事業,且理由不足採信,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依法開罰6萬元。

而宜蘭縣無黨籍議員陳玉萍,先前在財產申報中被發現名下有63筆土地、投資建設公司上億元,她也因申報113年11月的財產時,未據實申報她與配偶的事業投資,且理由不足採信,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依法開罰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