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800坪法拍規劃42車位!點交見「鐵樓梯」傻眼 男拒繳管費下場曝

記者 洪正達 報導
2026/09/29 14:51:00
男子法拍買下大樓近800坪房產欲劃設42格停車位收租,點交才發現車道早已被改建為鐵樓梯導致車輛開不上樓,因此拒繳管理費抗議,但二審仍判賠202萬多元。(示意圖/PIXABAY)

高雄陳姓男子20年前看準鳳山一棟大樓4樓法拍屋,權狀含公設高達近800坪,使照還明確載明為「停車場用途」,算盤一打預計爽劃42個停車格爽收租金,未料得標點交後親自到場一看傻眼,原本該讓車子開上去的專用車道,早在建商交屋給前住戶時就被拆掉改建成「鐵樓梯」,車子根本開不上去,後續陳男直接拒繳管理費,遭管委會告上法院追討259萬餘元;二審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扣除請求時效後仍判他必須支付202萬4,180元管理費。

判決指出,陳男父子於2006年4月透過法院拍賣程序,砸錢標下高雄市鳳山區某大樓4樓房產,權狀含公設面積高達797.2坪。父子倆當初就是看上使照登記為合法停車場,滿腦子盤算只要在偌大的4樓空間劃出42個室內汽車停車格,靠著月租金就能發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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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點交時才知上當,原來早在他們標下之前,上一名住戶就以將1樓直通4樓的車道拆光,取而代之的是狹窄陡峭的「鐵樓梯」;4樓甚至還一度被建商隔間改開幼稚園,現場沒有任何通道能讓汽車開上4樓,精心策劃的「42格停車場發財夢」瞬間化為烏有。

事後,陳男主張這間房子既然根本無法如期當停車場營運,憑什麼要繳管理費,因此自2018年起就已拒繳至今,管委會於是忍無可忍,怒告陳男積欠77期、共計259萬7,290元管理費,庭審時,陳男強調該處無法停車,管理費應比照一般停車位計費,並主張自己因車開不上來蒙受178萬元租金損失,理應與管理費互相抵銷,且部分欠費早已過了5年追溯期。

一審法官認定部分欠費確實已罹於5年消滅時效,扣除後判決陳男仍要支付202萬4180元,陳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車道在陳男得標之前就已改建為樓梯,陳男得標後明知情況卻多年未曾報請主管機關介入,也未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案排除障礙,難以認定蒙受租金損失,拿未發生的損失抵銷管理費於法無據,全案維持原判,並要求他支付202萬4108元的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