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北車隨機狠踹3歲女童  一審判刑5月

記者 楊佩琪 台北報導
2026/09/29 18:12:00
李男在北車大廳出腳狠踹菲律賓籍3歲女童遭逮,一審判刑。(圖/資料畫面)

41歲男子李坤瑞被控在台北車站大廳無故攻擊一男子後,又動手揮打一菲律賓籍3歲女童,還不斷以腳踢踹,被依傷害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台北地方法院29日一審宣判,傷害罪部分,判處李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部分,判刑5月。可上訴。

根據起訴,4月25日下午,李男在台北車站大廳,先是無緣無故隨機攻擊一陳姓男子,以腳踢陳男腹部。再對一名路過的菲籍女童動手揮打,再以腳狠踹女童,女童倒地,李男還又以腳踢踹女童背部,連女童的母親差點也遭李男攻擊,幸好熱心民眾上前攔阻,待警方抵達,將李男壓制在地。

李男的行徑,造成女童背部、臉部都受傷,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李男犯2項傷害罪,難認有殺人犯意,依法起訴。又李男行徑嚴重傷害台灣形象,引發遊客恐慌,受害女童飽受身心創傷,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