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砍盲房東近300刀!狠男瞎扯惹怒國民法官 判刑19年再賠千萬

記者 莊芷榆 台北報導
2026/10/01 01:39:00
69歲陳姓男子因積欠78歲失明二房東債務,竟持刀狂刺對方近300刀致死,手段極其殘忍。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惡性重大,判決其須賠償死者子女共1015萬餘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台北市萬華區2024年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凶殺案,69歲陳姓男子因積欠債務與78歲失明二房東顏姓老翁爆發口角,竟持刀狂刺對方近300刀致死。陳男到案後謊話連篇,惹怒一審國民法官,最終依殺人罪判刑19年定讞。顏翁的2名子女後續提起附帶民事求償,台北地院近日判決出爐,裁定陳男須賠償家屬共1015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這起慘案是起因於租屋與借貸糾紛。顏翁生前在萬華區民和街租屋當起二房東,將其中一房以7000元分租給陳男。然而陳男好賭成性,頻頻向顏翁借錢。2024年6月9日上午,陳男不滿遭催討債務並被勸戒賭,竟情緒失控持菜刀與剪刀瘋狂砍殺失明的顏翁。顏翁因身中200多刀當場慘死,現場血跡甚至噴濺至2公尺高的牆面,手段極度兇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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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案後,陳男變裝逃往新竹城隍廟一帶藏匿,自知法網難逃才借電話向當地警員自首。在法庭審理期間,陳男不僅辯稱只是「傷害致死」,更瞎扯逃跑時顏翁還站在原地說會自己叫救護車。由於顏翁雙目失明且遺體後腦中刀,這番荒謬說詞當場被一審國民法官痛斥「說謊」、「是不是偷襲盲人」,直言不說實話絕對沒人同情。最高法院於2026年6月駁回陳男上訴,重判19年定讞。

針對民事賠償部分,顏翁的2名子女共求償1165萬餘元。審理期間陳男從未出庭,也未遞交任何答辯狀,法官最終採取一造辯論判決。考量陳男僅因金錢糾紛便痛下殺手,導致家屬痛失至親,法院判決陳男應賠償2名子女各5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加上15萬餘元的喪葬費用,總計1015萬4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