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發文譏「小三上不了位」萬人點讚 影片洩個資遭判刑4月

記者 陳韋劭 報導
2026/10/02 10:12:00
人妻自製影片洩漏個資挨告。(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台北市一名吳姓人妻不滿鄭姓女子介入婚姻,日前在Threads上發文「有人想當小三上不了位氣噗噗」、「你想丟臉我來幫你」,另自製含有鄭女相貌、社群帳號及貶損對方的影片PO網,鄭女知悉後報案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吳女被依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吳女和鄭女間有感情糾紛,2025年間,吳女在社群平臺Threads發文「有人想當小三上不了位氣噗噗,鄭小姐不要丟你大雲林人的臉,忍耐好久,花點時間剪了很陽春的片,你想丟臉我來幫你,不要怪我罵你沒道理,我罵你簡直合情合理」等語,指謫鄭女介入其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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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貼文中另附有其自行拍攝之影片,其中含有鄭女相貌、身型特徵之照片,以及其於社群軟體Instagram及Threads所使用的個人帳號截圖屬於鄭女之個人資料,供網路上不特定人瀏覽。

鄭女於2025年8月17日晚間許在住處發現貼文及影片後,向警方報案提告,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吳女。

吳女應訊時否認有何妨害名譽及非法利用個資犯行,她辯稱鄭女先在網路上挑釁,說要我老公「法老王」,被封鎖之後,又換了其他通訊軟體持續聯絡,甚至到住處按門鈴遭驅離,又和她朋友一起用各種帳號加我通訊軟體,想要從我生活中找到比較私密的資訊,我們一直包容她及冷處理,但她仍然繼續騷擾我們,會發文就是想阻止鄭女長期持續讓我們困擾的行為。

士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吳女以貼文、影片發布及張貼本案告訴人個資之事實,堪以認定,本案貼文至少有1.5萬人按讚、566人留言及3474次分享等情,吳女意圖以網際網路公審方式,使觀覽者對鄭女產生負面評價,產生鄭女就是破壞婚姻的第三者等認知,具有損害告訴人利益及散布於眾之主觀意圖,不合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所規定。

法官審酌,吳女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調解、賠償損失以獲取諒解之犯後態度,並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行所生對告訴人之危害程度等一切情狀,依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