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2萬有譜?!付委後還要「闖五關」 立法流程一次看懂
立法院今(2)日舉行院會,在朝野無異議之下,最終包括明年度總預算、今年度規模6076億追加預算,以及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的普發2萬特別條例,皆完成付委。是否會真的「加碼」,還是流於政治攻防戰?備受各界關注。事實上,目前只在立法程序第一關,距離真正上路,也就是民眾領到錢,還需要「過五關」以及最後的執行程序。
國民黨團提出「全民共享經濟成果及穩定民生特別條例」草案,一句話濃縮重點,就是「全民普發現金2萬元」的依據。本日在朝野各界無異議的情況下,完成一讀付委。
接下來怎麼走呢?大致可以分成五道關卡
第一關「一讀付委,委員會實質審查」
立法院官方對一讀的定義為,政府或立委提出的法律案,在院會朗讀標題後,原則上就會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符合條件時,也可能逕付二讀。
隨著法案性質差異,涉及許多法律、公共預算、公共政策等專業領域。若以白話理解,專業委員會的任務是把「有人提出的法律草案」,進行逐條研究、討論,最後整理成一個可送回院會二讀的版本。過程中,委員會可以邀請政府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士列席說明,也可能舉行公聽會。若有類似內容不同版本的法案,則會出現「併案審查」的狀況。
第二關「朝野黨團協商」
由於行政院已經在「116年度總預算」中規劃普發1萬元的內容,與國民黨團主張的「特別條例普發2萬元」在金額與財源上存有極大爭議,審查過程預期會引發激烈的朝野攻防與所謂的「法律合憲性」辯論。
委員會審查時,若朝野立委對法條內容、發放金額(1萬或2萬)遲遲無法達成共識,保留的爭議條文將會進入黨團協商程序,由各黨團幹部進行談判調解,也就是常見的藍綠幹部各坐一排,輪流發言,甚至吵成一團的場面。
第三關「二讀」
院會中要先宣讀協商結論,並列入議事紀錄,草案朗讀、廣泛討論、逐條表決也是法案能否通過實質決議的關鍵。值得留意的是,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2條規定,協商結論於院會宣讀後,如果有出席委員提議,並有8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可以對協商結論的全部或一部提出異議;院會就異議部分進行表決,也就是說第二關黨團代表簽名,法律上並不代表所有立委都要同意。
第四關「三讀」
二讀通過後,通常會在下次會議進行三讀(若現場無異議,也可直接連續三讀)。進入三讀階段,原則上只進行文字修正,不再大幅更動實質內容,隨即進行全案表決。若出席委員贊成大於反對,即代表通過。
第五關「行政院覆議、行政院長副署與總統公布」
關於該法案,若行政院認定有疑慮或窒礙難行,依據憲法將有兩道程序。分別為「覆議」與「不副署」。前者為,經總統核可,可在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如果全體立委有二分之一以上支持維持原案,意即行政院長須接受該決議。
雖然不是絕對,但在立院已通過的政治情勢下,行政院覆議失敗高。行政院長此時可主張仍有副署上的憲法權限,並實際作成不副署決定這一道關卡。這也是近期,頻頻引發討論的行政、立法權間的「不副署爭議」。
若行政院直接認定該法案無爭議,那就是送交總統府,總統須在10日內公布,使其正式生效。
走完全部流程,最後就是實際執行。以普發現金來說,等到「特別預算案」通過三讀並由總統公布後,行政院才能正式動支款項,並由財政部、數位發展部等單位,即刻建置線上登記與 ATM 領取系統。
補充說明,國民黨團此次草案中也明定,必須在特別預算生效後3個月內將現金發放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