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30年入獄近15年!少年殺手廖國豪申請考四技二專遭拒 告彰監敗訴

記者 潘靚緯 報導
2026/10/12 11:01:00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17歲少年殺手廖國豪,開槍殺害角頭翁奇楠等2人遭判刑30年,想聲請戒護外出報考四技二專統測遭否准,提出行政訴訟遭駁回。(圖/資料照)

17歲「少年殺手」廖國豪2010年犯下槍殺角頭翁奇楠命案,遭判刑30年,創下法律上少年犯最高刑度,目前仍在彰化監獄服刑。他在獄中取得空中大學學位,因未來想從事資訊工程,去年向彰化監獄聲請戒護外出報考四技二專統測遭否准,經提行政訴訟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他殘刑「無復歸社會急迫性」否准有理由,判決駁回,可上訴。

請繼續往下閱讀…

廖國豪2010年犯下殺人罪判刑30年,2011年12月8日起服刑,為了參加2025學年度統測,2024年12月26日向彰化監獄申請報考、戒護外出,彰監以他刑期仍有15年多,無復歸社會急迫性,否決其申請,因而提行政訴訟。

廖國豪答辯時表示,出獄後想從事資訊工程相關工作,為取得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從2023學年度起向彰監請求准予戒護外出參加四技二專統測,但2023、2024年都被否准,他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2號、第626號解釋,主張人民有參加考試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及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的權利。更舉例嘉義監獄甚至規定,讓受刑人有機會申請戒護外出參加考試。申請期間也有其他受刑人申請獲准,唯獨自己連續3年都被否准,顯然有差別待遇,違反行政程序法第6條規定、平等原則及禁止恣意原則。。

廖國豪進一步指出,自己的申請被法務部矯正署否准後,彰監疑似揣測上級意旨,無視他仍持續唸書準備參加考試,自行修改他的個別處遇計畫、並刪去關於四技二專的全部內容。

彰檢指出,廖國豪經遴選參加111、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測考試,經報請法務部矯正署核示,認定他距離徒刑終結日尚有18年多,以不具歸社會之急迫性為由而否准,參加考試進行對於行刑無實益,未再遴選他參加加四技二專統測考試。

加上廖國豪在未事先申請、具體載明外出規畫下,就先行報名2025年統測,不符規定,情形跟其他核准戒護外出考試的受刑人不同,不能因否准他就說是差別待遇,且廖殘刑長、已有學士學位,不能因其他人申請獲准,就認為自己也應被准許。

台中高等行政院認定廖國豪提出申請未記載外出時間、聯絡人及處遇關聯性,不符規定,且2025年統測報名期限至113年12月18日,他同月26日才申請,早已超過報名期限。但法院也肯定他完成高中學歷,並取得空中大學學士,努力進修。但他罪刑重、殘刑仍長,彰監以他復歸社會尚非急迫,為否准的決定,難認有裁量逾越或濫用,判處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