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婦產科狼醫黃信穎性侵女病患 判刑2年確定入監

記者 陳韋劭 報導
2026/10/12 13:47:00
台大醫院醫師黃信穎趁內診時性侵女病患得逞。圖/資料照)

台大醫院婦產部時任醫師黃信穎於2021年新冠疫情期間,趁一名發燒女病患留院觀察期間,在醫院診間內以手性侵女病患得逞。一審黃男被判刑3年。二審黃男認罪,且向被害女子道歉及表達賠償相當金額意願,改判2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被害A女2021年6月26日因腹痛、發燒前往台大醫院急診室就診,經診斷疑是黃體破裂而留院觀察,翌日由值班醫師黃信穎為A女評估問診,黃信穎在該院急診室婦產科診間,於無護理師陪診時,利用替A女內診機會,藉進行性功能障礙檢查為由,以手指性侵得逞。A女察覺有異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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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黃男於審判中坦承犯罪,但認為原審量刑過重,數次以書面向A女道歉及表達賠償相當金額意願,但A女拒絕而未能成立民事上和解。

法官審酌黃男時為臺大醫院婦產部住院醫師,濫用身為婦產科醫師得以對病人實施身體檢查機會,對A女性侵,造成告訴人精神上之痛苦,考量黃男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狀、所生損害程度,以及被告自述未婚,原擔任醫師後因本案行為被停職,目前失業中,與父母同住,經濟狀況普通等語,改判有期徒刑2年。

黃男請求宣告緩刑,法官認為本案造成告訴人之傷害迄今未為實際賠償或獲得告訴人原諒,難認被告所受刑之宣告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不宜宣告緩刑。全案確定,黃男將入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