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法官酒駕被免職!他轉任事務官又酒駕撞人 懲戒法院再判休職一年
2026/10/13 13:52:00
宜蘭地方法院前法官張軒豪前年因酒駕肇事被判刑4月,且成為台灣首位因酒駕遭免職的法官,張去年被調任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今年2月間,他又因酒駕騎車撞傷人被判刑6月,台北地院主動移付懲戒,懲戒法院判決張軒豪休職一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軒豪是司法官班37期結業,法官資歷約25年,2024年 8月19日晚間,張男駕車從宜蘭地方法院離開後遭員警攔查,酒測值達1.05毫克遭公共危險罪起訴。張最終被判刑4月確定。宜蘭地院將他移送法評會個案評鑑,經職務法庭審理後裁定停職,張於去年5月間轉任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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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間,張軒豪在北市小吃店飲酒後,搭乘公車回到宜蘭,騎機車返家時追撞一名路人,導致對方下背、骨盆、手肘挫傷,警方到場處理,張的酒測值超標達0.35毫克,宜蘭地院審理後,依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台北地院將張軒豪移送懲戒,法院認為張軒豪先前即曾因酒駕而被判免除法官職務,仍不能得到教訓再次酒駕撞傷行人,危害不輕,考量他犯後坦承罪行且已與被害人和解,判休職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