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公務車載女友開房遭起訴!鄉代主席:是去「烙賽」洗褲子
彰化縣埔鹽鄉民代表會主席施春貴因涉嫌公車私用,多次駕駛公務車就醫、跨縣市訪友,甚至載送多名女友前往汽車旅館過夜,並以公帑簽帳加油及重複申領交通費,遭彰化地檢署依詐欺取財、背信等罪嫌提起公訴。面對檢方指控,施春貴今(13)日出面大聲喊冤,辯稱自己沒請司機,開車是為了「隨時為民服務」,更語出驚人解釋進汽車旅館是因「突然腹瀉弄髒褲子才去清洗」;他並質疑檢方選在年底投票前一個多月大動作起訴一年多前舊案,背後恐有政治勢力刻意操作選情。
公款加油載女伴跑摩鐵!彰檢掌握行車紀錄器 起訴詐欺與背信兩罪
檢方起訴書指出,施春貴明知公務車專供公務行程使用,卻於民國 113 年6 月至 2025 年 5 月長達一年期間,屢次駕駛公務車前往私人行程。檢調查出,他曾開公務車載女友前往汽車旅館過夜、遠赴桃園找友人打麻將,還南下台南載女友就醫以及與女網友前往汽車旅館幽會,沿途均前往中油加油站以鄉代會名義簽帳加油,涉嫌不法獲取油料與免付租車費利益 2 萬 8,438 元。
此外,施春貴明知定期會期間若使用公務車便不得報支個人交通費,卻仍在鄉代會第 22 屆第 3 次及第 5 次定期會期間,照樣登記請領出席交通補助費,涉嫌詐領公款 2,000 元。彰化地檢署根據扣案公務車行車記錄器軌跡、中油簽帳單及相關證人證詞,認定其犯行明確,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之詐欺取財罪及背信罪提起公訴。
進摩鐵辯稱「拉肚子洗褲子」 施春貴喊冤自清 強調隨時為民服務
面對檢方起訴,施春貴今日出面強烈否認犯罪並全面反駁。他表示,鄉代會主席座車長期以來缺乏明確細部規範,自己並未編列預算雇用司機,平時在彰化縣內或跨縣市探病、公祭捻香,都是由他親自駕車,因為隨時可能在路上接獲鄉親陳情,這些行程本質上都是在「為民服務」。
針對被檢調查出開公務車進出汽車旅館,施春貴解釋稱,當天是因為行車途中突然劇烈腹瀉,甚至不慎弄髒了褲子,情急之下為了尋找有獨立盥洗設備的場所清理乾淨,才會臨時開進汽車旅館清洗。至於開公務車仍請領定期會交通費一事,他則澄清當時是為了接送其他代表下鄉考察,並非自己獨自私用,因此依法申領 2,000 元補助,絕非惡意詐領。
遭疑選前政治操作!同選區5搶1激戰 施春貴籲內政部明訂座車規範
施春貴此次力拚連任鄉民代表,所屬選區共有 5 人登記參選,選情呈現白熱化拉鋸。他嚴正質疑,該案明明是一年多前發生的事情,相關單位卻刻意選在距離投票日僅剩一個多月的敏感時刻偵結起訴,時機點過於巧合,令人高度懷疑背後恐有特定人士藉由司法手段進行政治操作、企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他同時呼籲內政部應通盤檢討並明訂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座車的管理規範,以免民代因公務跑行程而動輒誤觸法網。
法規早已明訂嚴禁私用!廉政指引與內政部函釋:開公務車不得報交通費
針對施春貴指稱「座車無明確規範」的說法,主管機關與相關法規其實早有明文規範。依據行政院「車輛管理手冊」以及法務部廉政署訂定的「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專供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使用的公務座車,僅限於公務行程或公務上下班使用,嚴禁任何與公務無關的私人行程,包含載送親友私下出遊、處理私人競選行程等均屬違規。
此外,內政部早已作成明確函釋(台內民字第 1071100380 號等),地方民意機關正副首長在代表會定期會、臨時會開會期間,若已全程使用專用車或公務車上下班及公務接送,即不得重複請領「交通費」,以避免國家公帑遭雙重申領。全案後續將由彰化地方法院接手審理,釐清相關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