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痛罵賄選標準!法務部長鄭銘謙快氣瘋:最高法院判決是笑話?

記者 楊士誼 台北報導
2026/10/14 16:10:00
傅崐萁、鄭銘謙唇槍舌戰,鄭的回答語氣也越來越不悅。(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適逢選舉年,檢方陸續抓獲、起訴多個涉嫌賄選的參選人。立院今(14)日邀請法務部長鄭銘謙進行業務報告,面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不斷抨擊,鄭銘謙相當不滿的反問「判決哪有什麼初一跟十五?」「法官依法判決怎麼自行認定?依法偵辦嘛!」對於鄭解釋最高法院的看法,傅罵「這更是笑話」,此話引起鄭銘謙不滿,反問「這哪裡是笑話?這不是笑話,這是最高法院的看法、最高法院的判決,怎麼是笑話?最高法院的判決怎麼是笑話?」

傅喊「判決也有初一跟十五」、「法官自行認定」 鄭銘謙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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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質詢時質疑,現在賄選是否不以三十元為基準?鄭銘謙表示,標準一直不變,這是發動偵查的參考門檻,但有無成立賄選就是以有無對價關係來看,而對價與否就是選罷法第99條的認定。傅崐萁則問如何認定?所以比三十元還嚴格?候選人辦活動算不算賄選?鄭銘謙說,要看跟競選有無連結,若單純辦活動就是不可能,要依個案認定。

傅崐萁不滿表示「又要個案認定!」全國搞不清楚的就是「個案認定」,鄭銘謙強調「本來就是個案認定」,且他自己又不是偵辦機關,賄選的督導是最高檢察署執行。傅崐萁又問,若現場沒有旗幟、傳單、沒有喊「當選」算不算賄選?鄭銘謙說,只能用最高法院的判決來看,傅崐萁隨即嗆「本席請教你嘛!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全國所有候選人......你不用唸法律判決,你直接告訴我判決也有初一跟十五啦!」

鄭銘謙不滿反問「判決哪有什麼初一跟十五?」傅崐萁反嗆「判決怎沒有初一跟十五?判決本來就多樣化,法官自行認定,有的判重有的判輕」,鄭銘謙也反擊「什麼法官自行認定?法官依法判決怎麼自行認定?依法偵辦嘛,完全按照法律」。傅崐萁又問,辦音樂會、歌仔戲等活動,如果現場沒有競選旗幟、標語和拜票,算不算賄選?

最高院判決怎麼是笑話?鄭銘謙快氣瘋

鄭銘謙說,根據最高法院判決,買票雙方要有「意思合致」,不以明示為必要,能知道行為人就是要買票,這也包括在內,這是最高法院106年的判決,要根據個案認定,傅崐萁的問題是假設。傅崐萁喊道「只是詢問你通案欸!不是個案欸!」鄭銘謙續表示,若檢察官收到這樣的檢舉,很容易判別明晰。

傅崐萁又表示,所以是各單位自己認定?鄭銘謙無奈回答,他沒辦法干涉檢察官偵辦。傅崐萁罵,鄭講了半天沒人聽得懂,有人聽懂能否舉手?鄭銘謙反嗆「怎麼聽不懂?」調查局長陳白立也上台表示,就是看會不會被影響到投票意願。

傅崐萁笑了一聲說「這更是笑話」,此話引起鄭銘謙不滿,反問「這哪裡是笑話?這不是笑話,這是最高法院的看法、最高法院的判決,怎麼是笑話?最高法院的判決怎麼是笑話?」傅崐萁又問,有人影響到投票意願就算賄選?沒影響就不算?陳白立直言,如果有就提出檢舉。

傅崐萁高聲罵道,選舉本就有各種檢舉,自己是要告訴法務部要如何判定,怎麼叫選民判定?那還要這些人幹什麼?「越講越離譜!」鄭銘謙說,最高檢察署提出28種態樣做判定,還有不成立的態樣做參考,立委們問的全部沒有脫離這28種狀況,有無賄選就是個案認定,選民或對手陣營檢舉就是要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