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少女喊不要!男大生硬上賠百萬換免囚
台中一名男大生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未成年少女,卻在租屋處無視對方多次拒絕,強行發生性關係,少女事後傳訊痛訴無法原諒。一審法院原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大生4年有期徒刑,男大生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審理期間,男大生態度逆轉,當庭認罪並在父母協助下賠償100萬元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審酌其無前科且已獲得被害方諒解,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此案提醒民眾網路交友務必謹慎,並應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切勿因一時衝動觸法,導致需面臨法律制裁與毀滅前途的嚴重後果。
2026/09/30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