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前妻找新歡!她私傳14分鐘性愛錄音檔
高雄一名曾姓女子與前妻離異後心生不滿,竟擅自登入前妻臉書帳號,私訊其現任男友一段長達14分鐘的性愛錄音檔,並發送多則恐嚇訊息威脅對方。前妻不堪騷擾憤而報警,曾女辯稱僅是協助找回帳號,但檢方不採信其說詞。法院審理後,認定曾女行為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雖性愛錄音檔部分未達散布要件不起訴,但仍依無故變更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罪,判處曾女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此案提醒民眾,未經同意登入他人帳號及散布隱私影像皆屬違法行為,切勿因一時情緒衝動而觸犯法律,以免面臨刑責與賠償責任。
4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