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學校可管手機使用、心理納必修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計修正7條,重點包括將「行動載具使用」納入成癮行為管理,學校可依學生年齡與需求進行輔導或限制,並非全面禁止。此外,修法明定各級學校需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課程,並落實電子煙等新興菸品防治。同時,要求主管機關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推動月經教育,並強化聽力保健與衛教追蹤。教育部表示,此次修法旨在完善校園衛生管理,與時俱進應對社會變遷帶來的挑戰,落實學生身心健康與校園友善環境。
2026/08/21 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