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32次保險只賠11次 他兩度告贏關鍵曝
基隆一名男子因椎間盤突出及關節退化,三年內接受32次高頻熱凝療法,保險公司以治療間隔過短為由拒賠,僅給付11次。男子兩度提告均勝訴,法院判決指出,該早期終身手術險保單條款並未限制理賠次數,亦無規定同部位治療須間隔6個月。保險顧問強調,理賠關鍵在於保單白紙黑字的約定,保險公司不得自行創設理賠條件。此案凸顯舊版定額給付手術險與現代醫療險的差異,現代保單多已設有年度理賠次數上限,以規避風險。專家提醒,保戶應詳細檢視保單條款,確認理賠權益,避免醫療專業認定與契約條款解讀產生落差,導致理賠爭議。
2026/08/15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