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詐團成員「強制工作3年」違憲 警政署:車手機房恐暴增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針對詐騙犯、竊盜犯、組織犯罪等是否需受強制工作3年處罰釋憲案,今(10)日作出釋字第812號解釋,宣告「強制工作」違憲。值得注意的是,全台正值詐欺集團肆虐之際,警政署認為,此時宣告強制工作違憲, 詐欺集團更能以「關沒多久,縱使沒錢賠亦無需強制工作」 等口號年輕族群加入詐欺集團,導致詐欺車手、詐欺機房大幅增加,對於政府查緝黑幫及詐欺犯罪無疑相當不利。

警政署。(資料照)

▲警政署。(資料照)

大法官認為,強制工作的技訓所和監獄無太大差異,違反區隔原則。且一律要強制工作3年,也違反比例原則。因此規範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以及刑法中的強制工作規範,即日起失效。

目前接受強制工作的處分人約260人,其中9人在泰源技訓所,將即刻釋放。警政署指出,「強制工作確實有遏阻力」,過去從事詐欺犯罪的犯罪人,精神層面多充斥想不勞而獲、或快速致富價值觀,「強制工作」是透過強制受處分人從事勞動, 培養勤勞習慣,學習一技之長及正確謀生觀念,改善、 矯治行為人的偏差性格,協助重返社會,能夠矯正從事詐欺犯罪人心態。

本次聲請釋憲案一共34件,聲請人認為違反意願強制工作是酷刑,且受強制工作者被與一般監獄受刑人關在一起,根本是勞改。日前憲法法庭開庭辯論,曾受強制工作處分,也是聲請人之一的「抗議天王」柯賜海到場痛批「皇帝也不能強制人民工作」。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