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行車記錄器拍下鄰居開車衝撞。(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台南一名車主將車停放在仁德區土庫五街的住家前,因車尾擋住鄰居家門,竟遭鄰居開車衝撞,雙方發生爭執,鄰居還承認之前將輪胎放氣,警方獲報趕抵,依毀損罪嫌將鄰居函送法辦,但卻向車主表示輪胎放氣部分並沒有行車紀錄器證明,只能當作鄰居的氣話,讓車主相當無奈,發文向網友求救,引起網友討論。
車主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求助:「請問大家遇到這種毀損罪的怎麼處理?」,表示自己將車停在台南仁德區土庫五街的白線上,因車尾稍微擋到鄰居家門,竟遭鄰居開車衝撞,他聽到車內警報器聲響才下樓查看,沒想到鄰居還怒嗆:「就是擋到門口不爽撞的,有種提告啊」。
▲▼鄰居移走三角錐後開車數次衝撞,造成轎車車尾毀損。(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雙方發生爭執,車主也報警提告,並調出行車記錄器,發現鄰居將門口的三角錐移走後2度開車衝撞他的車尾,警方到場時,鄰居還爆氣坦承之前曾把車主的輪胎放氣,車主這才想起過去開車上高速公路時就因為輪胎沒氣險些發生車禍,但警方表示輪胎被放氣的部分因為沒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只能當作鄰居的氣話。
車主也發現車子有其他被撞的痕跡,但因沒證據是鄰居撞的,只能針對本次衝撞的車損提告,讓他相當無奈,貼文一出引起網友討論,紛紛表示「下次停好後拍照,先給他一張併排停車,機車跟汽車。」、「如果你們提告,他在警察面前說的話,你就叫那位警察當證人出庭,至少證明他有講那些話,證人不能作偽證的」「最討厭這種拿三角錐當路障的,自以為這樣放很了不起!」
警方表示,全案依毀損罪受理函送,但鄰居坦承將輪胎放氣的部分,目前尚無積極證據,仍在調查中,至於在家門口擺放三角錐,則需要確認該處是道路還是私有土地才能確認是否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