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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敷面膜剩下的精華液抹身體?皮膚科醫:2功效面膜要避免

生活中心/詹婷惠報導

面膜是不少愛美男女護膚的選擇之一。(示意圖/資料照)

▲面膜是不少愛美男女護膚的選擇之一。(示意圖/資料照)

敷面膜是許多愛美民眾護理皮膚的方式之一,食藥署表示,台灣1年約消耗上億片面膜,然而,市售面膜百百種,該如何挑選?有哪些注意事項?對此,邀請專業皮膚科醫師解答,讓民眾敷出美麗、也敷出健康膚質。

據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皮膚科醫師蔡逸姍指出,市售面膜依使用形式,可分為「片狀布膜」與「塗抹類」(泥膏、凝膠、乳霜),面膜的原理是將臉部密封、與空氣隔絕,透過面膜的精華液成分,以封印方式覆蓋皮膚的角質層,加速成分吸收;同時,敷面膜的行為也有心理療癒與舒緩之效。

蔡逸姍說,面膜可做為「快速保養」的一環,主要是能短時間內增加保濕力,再搭配各產品保濕、抗老、抗痘等特色,但補水效果並不持久。蔡逸姍建議,一般保養程序應以清潔、保濕、防曬為主,面膜為輔,無需天天使用;敷面膜後,建議搭配按摩與塗抹乳液(或乳霜)延續保濕效果。若是有收斂、抗痘效果的面膜,可能含有相對刺激成分,建議先洗淨再進行保濕步驟。

也有許多人不想浪費敷面膜剩下的精華液,會抹在身體上,蔡逸姍提醒,若是具保濕效果的面膜精華液可以這樣使用,不過,若是有「收斂、抗痘」效果的面膜就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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