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分局陳姓警員在新店家樂富竊取商品遭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萬華分局龍山所陳姓警員,6日晚間5時45分前往新店家樂福購物,卻在結帳離開時觸動警報器,商場保全將他攔下並報案,江陵派出所警員趕抵現場,因家樂福堅持提告,全案訊後遂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陳姓警員在收銀檯結帳時,僅拿出3瓶飲料,並支付197元後離開,卻突然警鈴大作,賣場人員遂將他帶到辦公室,並在他背包內搜出未2件長袖上衣及7雙金屬筷子,總計2663元,賣場主管依規定報案。
陳員供稱,他進入賣場時沒拿購物籃,遂將部分商品放在後背包內,結帳時忘記取出背包內的商品,才會造成這場誤會,他強調自己並無竊盜之意,但賣場主管堅持提告,警方訊後將陳員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將他請回,擇日開庭偵辦;對此,台北市警局表示,本局將待偵審結果出爐後,依規定議處陳員責任。
▲台北市萬華分局陳姓警員在新店家樂富竊取商品遭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