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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稱「電錶壞了」突討要3年前電費:不給就告你!

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3年前的房東突然傳訊討要電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3年前的房東突然傳訊討要電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很多人在較遠的地方上班或上課,都會選擇在外租房。近日,就有網友抱怨,3年前的房東突然打電話給他,表示電錶壞了,要追討3年前的電費,讓他直呼傻眼。文章一出,就掀起全網熱議。

日前,就有一名網友在大學生論壇《Dcard》上指出,三年前學生時期的房東突然打電話給父母、傳簡訊給原po,表示因為獨立電錶壞了,度數沒在走,因此向他討要電費。房東指出,每個月只跟原po算300元電費,還說「損失我只能認賠」,要向他收取5467元。最後,更是威脅在12月25日前沒有匯款,就將依合約第15條規定循法律途徑解決。

房東稱電錶壞了,表示要補收5467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房東稱電錶壞了,表示要補收5467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原po表示非常不解,因為在3年前退租時,除了房租已結清以外,還在走之前,從押金扣除了電費,再補了1萬多塊電費,就此結束租賃關係。原po也提出自己的疑慮,這3年電錶也不是他在用的,質疑房東會不會是每一任房客都一個一個嘗試用上法院勒索,看能不能挑到軟柿子啊。

文章一出,就引起網友熱議「就法律蟑螂,給他告吧不然怎樣,告不成的,只是就開庭麻煩而已」、「讓他告啊,反正這個會先調解無數次,然後他要告還要交訴訟費。你前面都不用去,調解委員會先噴他,真的有開庭再去就好,估計他提告到開庭要再2年」、「小心遇到這種惡劣房東,下一步他就是到他家附近的法院提民事訴訟,賭你舟車勞頓不想麻煩去開庭,只能被迫跟他和解」、「好扯,第一次看到這麼瞎的房東」、「民事3年早就過了,沒出過車禍嗎?3年還要得到錢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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