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復興航空分別在去年2月及前年7月在台北、澎湖發生空難,事後,多名空服員難以承受心理壓力選擇離職,不過復航卻要求他們給付30萬元的違約金,否則將在離職證明書上,註記「未繳納違約金」。對此,5名空服員昨(3)日在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及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落淚指控復航「追殺空服員」,雙方隨後就離職證明書一事達成和解,但復航並不排除另行追討違約金。
▲離職空服員控訴復興航空。(圖/翻攝自臉書停飛四劍客的勞改日記粉絲專頁)
復興航空2起空難間隔不到7個月,使91人不幸罹難,飛行安全受外界質疑。而飛安會調查澎湖空難中,也提及復航機隊長期漠視SOP,機長飛行時數過多,疲勞駕駛影響工作,皆為失事原因。而在兩次空難後,空服員承受巨大壓力,共有15人陸續離職,卻遭復航要求給付違約金。
依照勞基法規定,離職證明書不得記載對勞工不利之事項,但復興航空卻堅持要在證明書上,註記「尚有訓練違約金30萬元未清償」,恐影響空服員的後續求職。對此,律師吳俊達表示,空服員是基於保護自我安全而離職,並非故意違約,復航不應再向他們索賠。
▲復興航空222號班機在2014年7月於澎湖失事。(圖/資料照)
復興航空發言人陳逸潔則回應,公司將釋出善意,提供無任何註記的離職證明書給這15位空服員,不過針對索賠違約金部份,僅表示內部仍在討論,將參照業界、調整現行做法,希望能達成共識。
消息一出後,有網友自稱是復航前空服員,表示「一定要把真相說出來」,指出合約上載明的培訓費用是10萬,另外20萬是懲罰性違約金,質疑:「難道這些空服員應該被懲罰嗎?」反控復興航空不管是在違約金或是操勞程度上,在業界裡都是高得出名。
▲復興航空235號班機在2015年2月墜毀於基隆河上。(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