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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吻鍾沛君不僅性騷擾!爆朱學恒涉強制猥褻內幕 律師:人人可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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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提供了一個很清晰的法律界解析,讓讀者更能夠了解這個事件的法律性質。希望這樣的討論能夠引起社會對於性騷擾問題的重視,並針對性騷擾的防治提供更全面的措施和保護。

這篇文章提供了一個很清晰的法律界解析,讓讀者更能夠了解這個事件的法律性質。希望這樣的討論能夠引起社會對於性騷擾問題的重視,並針對性騷擾的防治提供更全面的措施和保護。

問答

Q1. 巴毛律師陳宇安認為,朱學恒對鍾沛君所做的事情,不單純只是性騷擾,而是? A. 強制猥褻 B. 言語騷擾 C. 肢體騷擾 正確答案:A Q2.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可能被處以什麼懲罰? A.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B. 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C. 罰款新台幣二十萬元 正確答案:A Q3. 巴毛律師陳宇安解釋,趁機觸摸罪跟刑法上的強制猥褻的差別是什麼? A. 相同,只是名詞有所不同 B. 差別在有沒有使用強制手段 C. 差別在罰款金額高低 正確答案:B

Q1. 巴毛律師陳宇安認為,朱學恒對鍾沛君所做的事情,不單純只是性騷擾,而是? A. 強制猥褻 B. 言語騷擾 C. 肢體騷擾 正確答案:A Q2.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可能被處以什麼懲罰? A.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B. 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C. 罰款新台幣二十萬元 正確答案:A Q3. 巴毛律師陳宇安解釋,趁機觸摸罪跟刑法上的強制猥褻的差別是什麼? A. 相同,只是名詞有所不同 B. 差別在有沒有使用強制手段 C. 差別在罰款金額高低 正確答案:B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朱學恒爆性騷鍾沛君。(圖/翻攝自臉書)

▲朱學恒爆性騷鍾沛君。(圖/翻攝自臉書)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8日晚間在臉書爆出,名嘴朱學恒曾對她性騷擾,甚至嗆「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呼,朱學恒對鍾沛君做的事情已經不單純是性騷擾,而是強制猥褻,「去關吧你噁男」,今(9日)進一步對「強制猥褻」做出說明。

巴毛律師陳宇安發文表示,「前幾篇講到我認為朱噁男應該構成強制猥褻而不是單純的性騷擾,就有網友在下面說性騷擾只是嘴巴講,動手動腳就是強制猥褻...啊...基本上不是這樣區分的,性騷擾防治法定義的性騷擾不是只有言語騷擾,也包含肢體,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趁機觸摸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巴毛律師陳宇安說明強制猥褻。(圖/翻攝自巴毛律師臉書)

▲巴毛律師陳宇安說明強制猥褻。(圖/翻攝自巴毛律師臉書)

巴毛律師陳宇安進一步解釋,「那趁機觸摸罪跟刑法上的強制猥褻差在哪裡呢,差在有沒有使用強制手段,強制猥褻規定在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趁機觸摸跟強制猥褻的差別有點像竊盜跟強盜,一個是偷偷摸摸趁你不注意的時候摸一把,一個是使用強制力讓你沒有辦法反抗硬摸你」。

因此巴毛律師陳宇安認為,「根據鍾沛君的說法,朱學恒是抱住鍾沛君並且強吻,這已經明顯不是單純的『偷偷摸一把』而是使用強制力進行猥褻行為,所以應該會成立刑法上的強制猥褻」,最後更補充「喔對了,強制猥褻還有一點跟趁機觸摸不一樣,他是非告訴乃論,就是人人都可以去告發的意思喔,啾咪」。

朱學恒認性騷道歉。(圖/翻攝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粉絲頁)

▲朱學恒認性騷道歉。(圖/翻攝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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