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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阿堂鹹粥」又有事!偷渡商標被抓包 判決結果曝光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阿堂鹹粥尚未履行還款義務完畢就逕自轉讓商標,法院判決無效。(資料照/記者林昱孜攝影)

▲阿堂鹹粥尚未履行還款義務完畢就逕自轉讓商標,法院判決無效。(資料照/記者林昱孜攝影)

多次因漲價躍上媒體版面的台南「阿堂鹹粥」,因20年前因欠銀行百萬未償還,債權人10年前拿該店商標聲請強制執行,不過歷經3次執行保證金從165萬調降到60多萬都乏人問經,直到2022年間債權人再次聲請強制執行後,卻發現負責人張春堂將商標轉讓給兒子,雙方因此對簿公堂,案經南院審理後,認定已影響到債權人權益,判決張春堂敗訴,商表轉移要撤銷。

判決指出,1996年張春堂為兒子作保借款200多萬元購置房屋,但後並未履行還款義務,後來商標被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直到10年前張春堂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因沒有按時還款房屋遭到拍賣,當時仍欠銀行50萬,後來收到催繳以為遭到詐騙集團盯上並未理會,最後將「阿堂鹹粥」商標抵債。

不過,該筆款項並非張春堂聲稱的50萬元,而是百萬欠款與違約金,之後債權人行使強制執行聲請商標,保證金從最初的165萬元開始,共歷經了3次拍賣,保證金已分別以逐次降價到60萬元還是宣告流標,但債權人不放棄,2022年間要第四度聲請強制執行後,卻發現張春堂將商標無償轉讓給兒子,讓債權人認為張一定是為一的,因此提告撤銷商標標轉移。

張春堂在庭審時主張,10多年前將生財器具及商標以20萬金額賣給兒子,再加上商標以他本人命名,具有身分專屬性,並使用了特別配方,與其他同業不一樣,即便他人取得商標後也不能發揮商標利益,因此20萬賣給兒子剛好兒子,並沒有損害到債權人權益。

但案經法院追查後才發現,張春堂根本無償轉讓,時間點並不是在10年前,而是在2019年適逢第三次拍賣流標後才進行轉移,因此證詞不足採信,再加上轉移商標以影響債權人權益,最終判決商標權回歸張春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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