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14:30發稿│16:20更新】
藝人吳怡霈去年8月駕駛自家白色BMW,行經台北市內湖民權東路巷弄時,與騎乘機車的廖女、陳女發生車禍,後座的陳女因此摔車造成下顎骨折、牙齒斷裂,廖女、陳女一度要求和解金600萬元,之後又改口要求吳怡霈賠償200萬元,雙方對於和解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機車騎士控告吳怡霈過失傷害,士林地檢署將吳怡霈起訴。
▲吳怡霈駕車撞傷騎士。(圖/翻攝自吳怡霈臉書)
藝人吳怡霈行經巷弄時沒有禮讓直行車輛,因此撞到騎乘機車的廖女與陳女。雙方多次調解,廖女與陳女一度提出600多萬元的賠償金額,其中包含兩人車禍後無法工作賺錢的薪資賠償,但兩人其實並沒有工作。但因後座的陳女摔車造成下顎骨折,咬合出現問題,另外牙齒也斷裂必須植牙,每隔5年必須更換一次牙齒,陳女要求必須保固20年,醫藥費超過200萬元,雙方對於賠償金額認知落差甚大,廖女與陳女也堅持對吳怡霈提出告訴。
下午吳怡霈在松菸1樓召開記者會,她強調自己撞到對方很抱歉,也願意賠償,為讓雙方和解共識不要差距太大,她曾申請調解,但對方沒有出現,在這期間共談了3次,對於最後仍被起訴,她感到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