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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許金龍坑殺2萬股民 法院審了6年!判決要賠54億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刑事部分,許金龍高院更一審被判刑10年,案件仍在審理中。(圖/資料畫面)

▲刑事部分,許金龍高院更一審被判刑10年,案件仍在審理中。(圖/資料畫面)

前樂陞科技董事長許金龍被控自導自演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案,坑殺近2萬股民。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投保中心)代為提起民事團體訴訟。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歷時6年審理,判決許金龍等人須賠償投資人54億餘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許金龍與百尺竿頭負責人樫埜由昭、中國世紀華通執行長王佶等,於2016年間,共謀製造百尺竿頭有意公開收購樂陞假象,使投資人誤信,大量投入資金買股。結果沒有完成公開收購交割,併購案破局,近2萬股民損失慘重。

而許金龍卻找來「國票大盜」,原名「楊瑞仁」的楊博智操盤,大搞內線交易,還操縱樂陞股價,使得以私募股票及可轉換公司債大撈一筆,不法獲利高達40億餘元。

投保中心為近2萬名投資人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對許金龍等人求償39.59億餘元。其中包括獨立董事陳文茜、尹啟銘、李永萍也遭列為被求償對象。

台北地方法院歷時6年審理後,認為許金龍等人確實造成投資人巨大損失,需負賠償責任。造假併購案部分,判決許金龍、樫埜由昭、王佶、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需連帶賠償22億4597萬餘元。操縱股價部分,許金龍及楊博智、律師鄭鵬基,需連帶賠償28億4472萬餘元;許金龍需另針對內線交易部分,判賠1億852萬餘元。

至於陳文茜等獨董、董監事、會計師事務所等,則獲判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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