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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前農業局長涉貪起訴 他喊冤「替農民謀生路」批檢秀智商底線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前台中市農業局長王俊雄涉貪起訴,他發聲明喊冤稱遭誣指。(圖/翻攝王俊雄臉書)

▲前台中市農業局長王俊雄涉貪起訴,他發聲明喊冤稱遭誣指。(圖/翻攝王俊雄臉書)

前台中市農業局長王俊雄涉嫌在106年間詐領補助費,藉由前往加拿大行銷柑橘,帶妻女出國並做不實核銷,不法所得27萬多元。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王等5人。王俊雄對此回應,他真心替農民謀生路奔走,時隔多年卻遭誣指、檢調突襲「令人費解」,痛批檢察官秀智商底線。

檢調查出,時任台中市農業局長王俊雄,106年間為帶妻子、女兒免費出國,107年和張姓妻子、農業局戴姓承辦人及中都合作社馬姓主席、林姓執行長共謀。王指示戴簽請台中市市長指派王俊雄等人至加拿大辦理「柑橘行銷活動」,為圖核銷支付局長妻女出國花費,透過妻子指示馬以「中都合作社」擔任補助申請的人頭社團,向農業局提報由張女撰擬的「107台中市柑橘行銷計畫」並獲同意補助。

檢調認為,中都合作社實際上並未派員出國,也沒實際執行該行銷計畫,馬、林事後在張女指導下,以合計27萬6000元不實發票,向農業局申請補助款得手。

檢調今年8月15日、17日兵分11路,前往王俊雄住處、中都合作社辦公室等處搜索,並帶回涉案人偵訊,複訊後王俊雄諭令100萬元交保,其餘共犯5萬元至50萬元交保。

檢察官全案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6、215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明知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等罪嫌,將王俊雄等5人提起公訴。

王俊雄透過委任律師鄭懿瀛發布聲明並說,當時中國禁止台灣柑橘進口,台中市才想替農民拓展新的外銷市場。王俊雄前往加拿大當地台商接洽,整個過程絕無不法。他認為檢察官起訴沒針對事實證據詳細調查,是從政治心證出發、濫行起訴,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王俊雄聲明全文:
眾多「假考察真出國」不查,或不敢查,卻誣指真正為促銷台中市農民辛苦生產之柑橘,努力拓展中國以外市場的前台中市農業局長為「假考察真出國」,不是在秀檢察官的智商底線,就是居心叵測。

六天的考察行程,扣除飛機往返2天以上的時間,剩餘的時間不是在超市協助促銷柑橘,就是拜會僑領、接受當地電台訪問,何來吃喝玩樂之圖?實讓真心為農民謀生路而辛苦奔走者深感委屈與不值。

依據政府單位行銷補助規定,不能直接補助個別公司廠商,只能補助具有農會或合作社等人民團體資格的單位,而中都農業生產合作社即具有合法的補助資格,加上又與農業局有過良好的合作經驗,農業局便依法與其就台中市柑橘行銷加拿大計畫提供經費補助,補助項目包括宣傳廣告費、物品及雜支等,並無不法情事。

時隔多年,此案突被檢調約訴認有貪瀆嫌疑,令人費解。先不論此行銷案成果效益顯著,單從補助案核定98萬元,最後核銷47萬1000元來看,較之農業局歷年補助案8成以上皆報好報滿的事實,可見撙節開支,實報實銷。亦可佐證並無貪瀆的企圖與事實。企盼有心人士,勿藉由司法打擊各方揮汗拓展農展品外銷的熱心有功人員,以造福農民。

總之,農業局係出於為廣大台中農民尋找新通路、新市場之初衷,且經此次水果外銷中國以外市場破冰之旅,建立台灣農產品拓展外銷新通路的成功範例,絕無為個人或他人牟取不法利益之情,若因此而被羅織入罪,日後公務員豈不動輒得咎,政務推行備受制肘乎?

★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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