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未禮讓行人挨罰!台南運將喊冤「等她11秒」 警方:要有耐心

社會中心/魏君程報導

駕駛等了行人11秒之久。(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駕駛等了行人11秒之久。(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傻眼!台南一名計程車司機日前駕車在馬路上,在經過斑馬線時看到一名女子準備過馬路,但眼見女子經過11秒都沒有動靜,駕駛決定開車,卻沒想到過斑馬線後女子才過馬路,後面的警察馬上過來開單,讓駕駛十分傻眼,將事件發布到臉書社團。對此,警方表示,駕駛可以選擇耐心等行人通過,以免受罰。

台南一名計程車司機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自己駕車在馬路上,在經過斑馬線時,看見一名女子疑似準備過馬路,於是駕駛停在原地等待,卻沒想到過了整整11秒,女子都沒有行動的意思,而當駕駛開過斑馬線後,女子才過馬路。沒想到隨後駕駛就遭警方攔下開單,理由是未禮讓行人。

駕駛因未禮讓行人挨罰。(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駕駛因未禮讓行人挨罰。(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駕駛在貼文中大嘆,「可以不要這樣無限上綱,停了也讓了,行人不過馬路。等我車子走了之後才過馬路。後面警察馬上來開單。這個是最新套路嗎」。駕駛接著說,被開罰的條例是,「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但駕駛實際上已經暫停11秒之久,因此喊冤,「我沒有不禮讓行人通過。請問警察大人怎麼用這個條款開我罰單」。

對此,警方表示,行人欲穿越馬路,但駕駛車輛前懸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3公尺、1個車道或3個枕木紋」,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指出若遇行人禮讓,駕駛可以選擇耐心等待,等行人通過,或是從距離行人多於3個枕木紋的地方通過,避免受罰。

加入 @setn 好友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大數據推薦
【立院大現場直播中LIVE】國安局長赴立院報告賴清德就職後國安影響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