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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爆閃燈爭議立委偕民眾抗議Cheap聲援 警政署:16警局不再採購

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立委邱顯智今天在警政署大門前召開「只許州官爆閃,不許百姓關燈」記者會,網紅Cheap也出面聲援。(圖/翻攝邱顯智臉書)

▲立委邱顯智今天在警政署大門前召開「只許州官爆閃,不許百姓關燈」記者會,網紅Cheap也出面聲援。(圖/翻攝邱顯智臉書)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的成員,日前關閉在台中大里區路邊的爆閃燈電源線後,被警方依毀損公務罪移送法辦,引發當事人不滿,就在今天(18日)上午與立委邱顯智,聯合其他關心交通的民間團體,到警政署前抗議,要求拆除爆閃燈,其中,連網紅Cheap也出面聲援。警政署回應,已有16個警察局不再採購設置,並請各縣市警察局評估爆閃燈效應,或是自行拆除,交通部也在討論是否立法規範。

網紅Cheap到場聲援。(圖/翻攝邱顯智臉書)

▲網紅Cheap到場聲援。(圖/翻攝邱顯智臉書)

邱顯智今天在警政署大門前召開「只許州官爆閃,不許百姓關燈」記者會,他表示拆除爆閃燈就被移送法辦大有問題,爭議點在爆閃燈是否為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的物品,另外,民眾只是關燈,並非毀損燈具,只要把線接回去就能繼續使用,並不符合「毀損失其全部或一部分效用」的構成要件,認為警方執法有疑慮。

全國禁止「紅藍爆閃燈、非屬法規內的爆閃燈」裝設道路提案人李先生說明。(圖/翻攝邱顯智臉書)

▲全國禁止「紅藍爆閃燈、非屬法規內的爆閃燈」裝設道路提案人李先生說明。(圖/翻攝邱顯智臉書)

邱顯智說,爆閃燈不是法定交通號誌,沒有任何法律規範,然而全台卻有超過6000個爆閃燈,爆閃燈若閃爍頻率過快,可能會讓對光線較敏感的駕駛人產生不良影響。過去透過質詢交通部與警政署、會勘與舉辦公聽會形式向相關部會表達不滿,各部會都同意爆閃燈造成用路人視線疲勞、造成車禍風險,強調若有共識應該要儘速拆除。

全國禁止「紅藍爆閃燈、非屬法規內的爆閃燈」裝設道路提案人李先生說,爆閃燈沒有法源依據,也沒有科學依據,政府卻想要就地合法化,另外,警方依毀損公物罪將人送辦沒有符合比例原則,呼籲交通部盡快拆除爆閃燈,而非推給第一線的執法員警。

交通網紅Cheap在場表示,交通部把道路安全的責任丟給警察,放任警察在沒有法源依據、科學安全證據的情況下裝設爆閃燈,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在目前沒有配套措施的情況下,應全面廢除道路爆閃燈。

警政署表示,爆閃燈的設置依據,交通部正在評估是否立法,爆閃燈目前主要設置在易肇事路段、山區彎道、產業道路口,提醒交通安全,另外,日前已經函請各縣市警察局,重新盤整架設位置、亮度等,已有16個警察局不再採購設置,有部分縣市已經把轄內的爆閃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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