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劉姓男子在台北信義區夜店外搭訕一名辣妹後,兩人一路同行進到廁所互動,就在劉男「性致」高昂時,辣妹卻接到電話作罷離開。劉男殊不知辣妹是大哥的女人,事後不僅遭控強制猥褻,還差點被人擄走。
根據檢警調查,劉姓男子在去年12月凌晨在信義區夜店外,搭訕上與老公吵架的辣妹,辣妹向男子表示內急要上廁所,便步行到世貿中心公廁,男子也跟上陪同前往,之後兩人在廁所內發生親密接觸,正當劉男「性致勃勃」要更進一步時,辣妹卻接到老公來電離開,劉男只好「自行解決」,未料竟被提告強制猥褻。
辣妹指控,當天與老公吵架,所以獨自一人在夜店外徘徊,劉男搭訕她後一路尾隨進廁所藉機侵犯。不滿男子應對態度,女子夥同有幫派背景的老公,企圖約出劉男堵人教訓,劉男赴約後懷疑遭到仙人跳,反控辣妹恐嚇。
劉男向檢方表示,是辣妹主動帶他去廁所,兩人互動也是你情我願。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兩人一路同行,過程中互動正常一起進到廁所,因此認定劉男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