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區禁止餵食流浪動物 台東縣長:保護民眾安全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餵食流浪的毛小孩,將被罰款?台東縣議會昨(7)日三讀通過「台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只要民眾主動餵養流浪犬、貓,經制止屢勸不聽者,將處於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則;條例一出,引發愛貓狗人士不滿,擔憂流浪動物恐會活活餓死。對此,台東縣長回應,只有在特定區域限制餵食,且過去有許多民眾遭遇到流浪犬攻擊,設立此條例是為了保護民眾安全。

台東縣長、黃健庭(圖/翻攝黃健庭臉書)

▲台東縣長黃健庭。(圖/翻攝自黃健庭臉書)

過去有不少愛貓、愛狗人士會主動帶食物餵食「浪浪」,但有不少民眾遭遇到流浪動物咬傷,尤其在台東森林公園、活水湖週邊區域,發生數起浪犬攻擊事件,為維護民眾安危、防止流浪動物大量繁衍後代造成群聚效應,因此才制訂「台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不過此舉卻引發愛狗、愛貓人士不滿,更擔憂這些浪浪們,會因為沒有食物而活活餓死;對此台東縣長黃健庭回應,「只在極少數特定地點禁止餵食,民眾也可將流浪犬貓誘導至別處餵食、民眾頻遭流浪犬騷擾、攻擊,政府不能視若無睹、零撲殺是我們的目標,兼顧動物保護及民眾安全。」(整理:實習編輯王浩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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