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台北人夫偷情跟小三發生20多次性行為,正宮氣到提告求償100萬。(示意圖/pixabay)
台北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大壯(化名)跟小三阿芬(化名)偷情,兩人私下至少發生20次性行為,兩人私下對話,阿芬甚至自豪「我超緊,哈哈」,小美看了崩潰提告求償100萬元;但阿芬否認介入婚姻,不過法官綜合相關證據,認定確實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非社會通念所得容忍,審理後,判阿芬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小美(化名)跟男子大壯(化名)結婚,未料,丈夫2023年被發現妻子發現,跟小三阿芬(化名)偷情,還發生多次性行為,兩人私下對話「是你硬要抱我親我,對我做那些事情,你為什麼敢做不敢承認」、「從跨年那天之後這期間你說要我跟你見面,說你要離婚等」;更阿芬還自豪「我超緊,哈哈」。
人妻小美見對話崩潰,男方甚至坦承,與小三發生至少20多次性行為;認為丈夫與阿芬逾越普通朋友社交界線,嚴重侵害配偶權,精神上受有極大痛苦,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但阿芬抗辯,雙方並無逾越通常社交禮儀範疇,甚至反控大壯明知已婚,還不斷追求遭拒絕後,為求婚姻周全,才謊稱有過度密切往來,反駁小美所述並非真實,以此聲請駁回告訴。
綜合相關證據,小三阿芬的行為,確實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非社會通念所得容忍,嚴重破壞小美婚姻圓滿,審酌雙方社經地位,審理後,判阿芬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