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瑞恩/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面臨被罷免危機。(圖/資料照)
中選會日前公告,全台共24席立委罷免案與1席縣市長罷免案正式進入三階(另有5案須補件),雙方陣營的攻防也備受各界關注。今(25)日午後,中選會公布新竹市兩件罷免案,分別為市長高虹安與國民黨立委鄭正鈐將於726舉行,同時列出七點注意事項。

▲立委鄭正鈐日前現身國民黨戰獨裁活動。(圖/資料照)
中選會說明,114年6月20日公告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暨新竹市第11屆市長高虹安罷免案宣告成立,訂於114年7月26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起至下午4點止。中選會提醒,國民年滿20歲有投票權,投票時請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其他應注意事項包括:
一、禁止投票日從事罷免活動,違者:
(一)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上述以外之人,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
二、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三、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四、禁止將罷免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罷免票,違者,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五、禁止以攝影器材刺探投票人圈選罷免票內容,違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查獲之攝影器材沒收之。
六、禁止攜出罷免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七、罷免票以「蓋私章」及「按指印」方式圈選無效,應使用選舉委員會所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