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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闖閨房對長官未成年女兒逞慾!斷送12年軍旅生涯、挨告急辯:愛慕她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職業軍人趁餐敘強制性侵長官未成年的女兒,被判7年10個月有期徒刑,也斷送12年軍旅生涯。(示意圖/PIXABAY)

▲職業軍人趁餐敘強制性侵長官未成年的女兒,被判7年10個月有期徒刑,也斷送12年軍旅生涯。(示意圖/PIXABAY)

高雄現役軍人田姓男子去年到長官家餐敘,未料,趁夜摸進長官女兒房間,不顧女方反對,對她強制猥褻、性侵得逞;事後挨告,田男坦承犯案,因酒後衝動、愛慕少女才犯案;但少女及她父親都不願原諒,也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審理後,被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他也斷送12年軍旅生涯。

判決指出,現役軍人田男,2024年5月10日晚上7時30分,前往高雄市左營區跟營區長官餐敘;未料,隔天凌晨1時30分許,竟二度跑到長官女兒房間,不顧女方反對,仍對她強制猥褻、性侵得逞。

此事曝光後,田男長官氣到帶女兒報案提告,田男也因案於同年5月14日退伍,斷送12年軍旅生涯。

偵審期間,田男都坦承犯行;他的辯護人主張,平日素行良好,因酒後衝動、愛慕少女才犯案,手段尚屬平和,家境不富裕,願賠償對方請求減刑。

不過受害少女證稱,案發後,一直覺得身體不乾淨,心情很鬱悶,一直回想這件事情,覺得害怕;足見身心嚴重受影響,且她的父親也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田男則在法庭上自陳,二專畢業、無子女、辭去軍職後,從事海事工程、日薪2,000元與父母同住。

法官認為,田男行為時是現役軍人,為滿足一己的性慾,趁餐敘機會,對少女強制性交行,經制止而離去房間,猶未知省悟,又再次進房性侵得逞;因未能達成和解、調解,或予適度賠償;審理後,將他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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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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