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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罷免投票,注意事項一次看。(示意圖/資料照)
24個藍委罷免案及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將在今(26)日投票。中選會也列出5項禁令,違者最高可處200萬元以下罰鍰。究竟投票該帶什麼?去哪裡投票?《三立新聞網》整理出相關問題一次看。
◆罷免案投票時間:
第一階段:定於114年7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第二階段:定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投票4大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年滿20歲(2005年7月26日前出生)
三、未受監護宣告
四、戶籍在有罷免案的選區,投票前一日起算,住滿4個月者

▲投票要帶通知單、身分證、印章。(示意圖/資料照)
◆投票帶什麼?選票怎麼蓋才有效?
投票必備「三寶」:投票通知單、身分證、印章,不可用其他證件(駕照、護照、健保卡等)取代身分證。
若未攜帶印章,可用指印、簽名方式代之;若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也可投票,但因通知單上有投票人「選舉人名冊號次」,較方便選務人員尋找您的名字。
選舉章應蓋在選票上「同意」或「不同意」的空白格子內,為有效票計算;若同格蓋多個章、不小心超出格子等,只要選務人員能辨別為有效票,皆算有效。簽名、蓋私章、指印等皆為無效行為,切勿浪費珍貴的選票。此外,罷免票有效與無效範例也可參考中選會官網所公布之「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
◆投票地點在哪?
投開票所將會印在投票通知單上,中選會網站也可以線上查詢地點,民眾輸入「戶籍所在區里或鄰」就可查詢。
◆罷免投票日5禁令:
第一,7月26日投票日凌晨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違反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第二,請不要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第三,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第四,不可以撕毀罷免票,違者,處以新臺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第五,請勿攜出罷免票,違者,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罷免選票長怎樣?中選會這麼說
中選會日前公布選票樣張,同意罷免欄位在左、不同意罷免欄位在右,至被罷免人姓名則於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2欄位下方。中選會指出,公投票紙顏色使用白色。至罷免票紙顏色,法律並無規定,且罷免案籌備時間短,為避免地方採購困難等多項因素,無法均採一致顏色,從而罷免票紙顏色依法循例自未予以統一規定顏色。

▲中選會公布罷免票樣張,罷免票紙顏色部分法律並無規定。(圖/中選會提供)
◆罷免日出勤薪水怎麼計算?
罷免投票日為應放假之日,如有罷免投票權、當天需工作的勞工應放假一日,徵得勞工同意於「工作日」出勤,應加給工作時間薪資;徵得勞工同意在「休息日」出勤應給加班費,雇主不得妨礙勞工投票。要注意的是,投票權僅限於投票日當天行使,放假日不可和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