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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之子」張瑋畏罪潛逃香港 遭列外逃通緝犯檢舉獎金最高25萬

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白狼之子張瑋疑棄保潛逃至香港。(圖/資料照)
白狼之子張瑋疑棄保潛逃至香港。(圖/資料照)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兒子張瑋,被控涉嫌侵占華夏大地旅行社資產1389萬餘元,被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8罪起訴,判刑2月到4月,另業務侵占罪判刑1年,全案定讞。本來張瑋今年3~4月間要報到入監,但北檢傳拘無著,向法院聲請沒入50萬元保釋金,並對張瑋發布通緝。法務部調查局懷疑張瑋早在去年11月就潛逃到香港,目前已列「外逃通緝犯」名單,檢舉獎金最高25萬元。

白狼之子張瑋遭列「外逃通緝犯」名單,檢舉獎金最高25萬元圖片描述。(圖/翻攝自調查局網站)
白狼之子張瑋遭列「外逃通緝犯」名單,檢舉獎金最高25萬元圖片描述。(圖/翻攝自調查局網站)

根據起訴,張瑋及父親張安樂被控明知華夏大地旅行社資產屬公司所有,自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間,挪為私用,侵占達1389萬8000元,涉犯業務侵占罪。張瑋亦明知運動器材公司匯入896萬多元及704萬多元,皆是旅行社資產,卻依舊挪為己用,涉犯業務侵占、會計報告隱匿不為記載等罪。

另張安樂等人在2006年間,未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即收受209萬7800元個人捐贈政治獻金,違反《政治獻金法》。而身為華夏大地旅行社公司負責人的張瑋,以向友人借款600萬方式,充作公司實收登記資本,完成登記程序後再返還,違反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商業會計法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財報發生不實等罪。

又張安樂雖明明沒在華夏大地旅行社任職,卻加入其勞、健保,並申報薪資7萬多元,以此方式逃漏稅。並指示張瑋和妻子,以旅行社名義租賃10輛小發財車,讓統促黨無償使用,卻未列為捐贈支出,還虛增旅行社的租金支出,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又犯偽造文書罪。

此外,檢方認為,張瑋等人自2015年1月至12月間,受人所託,非法辦理人民幣與台幣的匯兌業務,金額高達1507萬1055元,涉犯銀行法。綜上行為,檢方將張安樂、張瑋等一共6人提起公訴。

一審、二審,張瑋被依業務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一共8罪,分別判刑2月至4月不等刑期,涉犯銀行法部分,則是無罪。業務侵占罪部分,判刑1年。

台北地檢署3月間通知張瑋報到入監,但張瑋未出現,也拘提無著。4月間,北檢再度發出傳票到張瑋另一住居所,同樣傳拘無著,日前北檢依法聲請沒入張瑋的50萬元保釋金,並對張瑋發布通緝。

調查局懷疑,張瑋可能已在去年11月20日就出境棄保潛逃到香港,在北檢發布通緝後,張瑋列為「外逃通緝犯」名單,只要民眾提供線索緝獲張瑋歸案,可獲檢舉獎金。

依據「法務部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規定,無論是國人或外國人,只要提供線索,致緝獲外逃通緝犯歸案者,由調查局陳報法務部核定發給獎金。檢舉獎金的金額,是依據緝獲通緝犯通緝書所載罪名法定刑而定。

而張瑋涉犯《刑法》的侵占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按照「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規定,3年以上未滿5年有期徒刑者,核給新台幣15萬元至25萬元。也就是說,只要提供線索緝獲張瑋歸案,調查局可發給最高為25萬元的「懸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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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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