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已交保,北檢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圖/記者楊佩琪攝)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民眾黨政治獻金侵占案,5日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需接受科技監控。柯文哲於8日辦保完畢也戴上電子腳鐐,領取個案監控手機,離開北院,正式返家,但是否會因檢方抗告又要回到法院,外界都在問。根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對於是否提起抗告,仍在研議中。
根據北院裁定交保理由,主要分為3大塊,一是合議庭認重要證人已詰問完畢,包括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應曉薇助理等人,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保全,串供、滅證之可能性、可行性均已大幅降低。
雖然檢方主張尚有證人待詰問,但北院認為,羈押既屬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之強烈手段,審理中應考量證人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隨訴訟進度隨時審視,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被告之對質詰問權,亦不符比例原則。且案情處於晦暗不明的風險已大幅降低,其他尚未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的證人,均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不能以其他證人尚未作證,就認有羈押必要。
至於潛逃在外的「橘子」許芷瑜,法官認為,雖然許芷瑜至今未到案,但其參與處理財務的情節,有相關證人證述及對話紀錄在卷,且許芷瑜正被通緝中,能否緝獲尚未可知,以許芷瑜未到案即認有羈押之必要性,難認符合比例原則。
北院的裁定理由,句句都針對檢方提出應繼續羈押的理由反駁,按先前柯文哲起訴後曾2次獲裁定交保,檢方2天內立即提起抗告的速度來看,直到裁定出爐第4天,柯文哲已交保離開台北地院,檢方仍表示尚在研議中,明顯「緩慢」許多。
依規定,檢方必須在裁定出爐後10天內提起抗告,算算截止日期就在9月15日,若期限內提起抗告,將由高等法院裁定是否駁回或發回北院更裁,若超過期限,柯文哲就確定沒有再回看守所的機率,除非違反交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