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太扯毒駕!快速道路上車拋錨恍神 警一驗嗎啡濃度超300倍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男子駕車因輪胎爆胎車輛拋錨。拖吊車抵達後,將車拖往彰化市一間修車廠。維修業者發現林男神情呆滯、反應遲緩,警察到場一驗才發現他根本就是毒駕!(示意圖/資料照)
男子駕車因輪胎爆胎車輛拋錨。拖吊車抵達後,將車拖往彰化市一間修車廠。維修業者發現林男神情呆滯、反應遲緩,警察到場一驗才發現他根本就是毒駕!(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48歲林姓男子有毒品前科,出獄後不思悔改,再度吸毒後駕車上路。去年,他的車輛在台76線快速道路上拋錨,被拖往維修廠時因神情恍惚引起注意。警方接獲通報前往盤查,發現他為登記在案的毒品人口,經採尿檢測,其體內嗎啡濃度竟高達法定標準的300倍。法院審理後依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3萬元,全案經上訴駁回後定讞。

調查指出,林男2019年間因吸毒被捕,經法院判刑1年6月定讞,服刑完畢於前年9月期滿出獄。未料出獄不到一年,他依然未戒毒成功。去年9月14日,林男在台中市大里區住處,以俗稱「走水路」的方式,將海洛因溶入水中後以針筒注射入體。翌日下午,他駕車行經台76線快速道路27.4公里處時,因輪胎爆胎車輛拋錨。拖吊車抵達後,將車拖往彰化市一間修車廠。維修業者發現林男神情呆滯、反應遲緩,懷疑他可能吸毒,遂通報警方到場。

警方現場查驗身分後,確認林男為毒品人口,隨即報請檢方核發強制採尿許可。檢驗結果顯示,他體內的嗎啡濃度高達95352 ng/mL,遠超法定標準值300 ng/mL,等於超標300倍以上。警方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檢方偵結後,依毒品罪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坦承吸毒事實,法官考量他為毒品累犯且再犯情節明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3萬元,罰金可折算為勞役或易科罰金。

林男不服,提起上訴辯稱此次為「首次吸毒後開車被查」,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二審法官審酌其嗎啡濃度極高、行為危及公眾交通安全,認為原判量刑妥當,並指出一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最終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林男明知吸毒會影響身心狀態,仍執意駕車上路,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顯示其法治觀念薄弱且缺乏悔意。法官強調,毒駕不僅危害自身,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傷亡,依法嚴懲實屬必要。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台中

GCS 2025 夏季例行賽W7D3-2025/10/12《Garena 傳說對決》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搖滾台中 Rock In Taichung Day2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