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王文承報導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提醒,返國航班或郵輪上的餐點與免稅商品一樣,屬於「境外產品」,若違規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圖/資料照)疫情解除後,民眾紛紛瘋出國旅遊,航空公司也為吸引旅客,推出各式各樣的飛機餐。不過,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提醒,返國航班或郵輪上的餐點與免稅商品一樣,屬於「境外產品」,其中有四大類食品入境台灣前必須吃光。防檢署也強調,若違規攜帶境外動植物產品,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飛機餐沒吃完忘這動作入境 恐挨罰百萬
防檢署指出,以下類型的餐食不得攜入台灣,民眾務必於入境前食用完畢,或於通關前投入農產品棄置箱,也可尋求機場防檢局檢疫櫃檯協助:
含有豬、雞、牛等禽畜肉類的飛機餐
含有肉類、火腿或生菜的三明治、麵包
生菜沙拉
附餐水果,如香蕉、蘋果等
防檢署補充,自禽流感疫區攜帶禽肉產品,初犯即罰3萬元;自非洲豬瘟疫區帶回豬肉產品,第一次違規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8款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第二次(含以上)違規則處新台幣100萬元。防檢署強調,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此外,防檢署也提醒,以下常見食品含有肉類成分,禁止攜回台灣:
含肉鬆類的糕餅
月餅中的「伍仁」、「金華」、「金腿」、「雲腿」等口味
鮮肉粽、肉乾、香腸等肉製品,民眾出國購買伴手禮時,務必詳讀成分標示,以免返國時遭開罰。
至於蛋類食品方面,來自高病原性禽流感或新城病疫區的下列蛋製品禁止輸入台灣:
生鮮蛋
胚胎蛋(如鴨仔蛋)
皮蛋
生鹹蛋
而已熟煮的蛋類製品則不屬於需檢疫項目,但須符合以下條件:
必須清潔、無泥土、灰塵、糞便或其他夾雜物
蛋白與蛋黃均需已完全凝固
攜帶量不得超過6公斤